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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食品安全法》发布 经营病死畜禽可刑拘

栏目: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:2015-05-16 浏览量: 800
4月24日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(以下简称《食品安全法》)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


 4月24日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(以下简称《食品安全法》)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。新法共十章154条,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修改后的《食品安全法》对食品安全做了更加严格的要求,被称为“史上最严”的《食品安全法》,此次修订增加行政拘留处罚,今后经营病死畜禽可判处刑拘。


 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介绍,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上做了一个很大的改革,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一个判断,是否构成犯罪。比如对非法添加化学物质,特别是对经营病死畜禽的行为。对这些情况,要判断是不是刑事犯罪,如果构成刑事犯罪,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,追究刑事责任。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,才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。“这一条应该充分体现这次法律修改最严厉处罚的原则,也回应了广大社会公众的一个关切。”


  此外,新法还对生产经营和责任追究做了规定:如,为强化对违法犯罪分子惩处的力度,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,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。在强化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方面,新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,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当中没有这项规定,没有对违反食品安全违法的行为做出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,“我们发现有些违法者往往不怕罚,但是怕关怕抓人,针对这个情况新法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、经营病死畜禽、违法使用剧毒、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,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。”滕佳材说。